关于引导基金拟投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01-15

来源:恒信安泰

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现负责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运营管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采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遴选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开展对政府引导基金拟投资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中国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二、征集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10人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

3.在法律方面具有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具备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4.具有与基金尽职调查相关的执业经验,且业绩优良;

5.资信良好,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三、服务内容

1.对引导基金拟投资的专项基金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包括:

(1)专项基金的设立方案、组建架构、出资人出资能力、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投资策略、历史业绩、已投项目、储备项目、基金治理、法律条款等相关事实进行评估;

(2)对标的基金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和评估;

(3)对标的基金投资风险进行剖析和揭示;

(4)提出出资建议,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为引导基金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入股谈判和投后监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对引导基金拟投资的直投项目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包括:

(1)目标企业的主体资格、章程、股权结构、治理结构、股东出资、登记变更情况、企业财产、重大合同、债权债务、重大改组变更、关联交易、年审情况、资质情况、交易授权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等相关事实进行评估;

(2)对标的企业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和评估;

(3)对标的企业投资风险进行剖析和揭示;

(4)提出出资建议,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为引导基金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标的企业的入股谈判和投后监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申请资料及提交

(一)申报文件

1.书面申请;

2.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成立时间、人员配备、服务能力、办公场所、内部质量管理、服务专长、相关荣誉等;

3.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开展服务所需各类资质文件复印件;

4.近三年的业务收入、业绩证明、奖惩等材料;

5.已完成的政府引导基金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案例;

6.服务工作方案:须明确服务内容、尽调调查范围、尽职调查报告框架内容、服务质量标准、人员简历表、服务团队从业经验、响应时限等方面内容;

7.分别对专项基金项目和直投项目的法律尽调服务费用进行报价。

8. 真实性承诺书(提供材料内容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资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送达。电子邮箱:389694504@qq.com。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1甲。

五、征集方式

安泰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将组织专家对报名申请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中介机构业绩水平、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及价格因素,筛选确定合作机构。安泰公司将与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根据中介机构的尽调工作情况、服务质量及考核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征集结果在安泰公司网站予以公布。

六、征集期限

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2月21日,请意向机构在2020年2月21日下午15时前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送达(邮寄)至指定地点。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千

联系电话:024—66693208



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